一、工作依据
《西南大学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》
二、送审单位
党政办公室秘书科
三、送审条件
完成法律和学校文件规定的制定或者修订程序,在完成规范性审查后,根据秘书科工作需要送法律事务部进行合法性审查。
四、送审材料要求
1.拟审查的规范性文件文本;
2.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或者修订说明;
3.规范性文件为修订稿的,一并提交新旧制度对照表;
4.牵头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。
五、完成时限及回复
材料齐备后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合法性审查,出具书面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反馈至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,同时抄送党政办公室秘书科。
六、送审方式
将电子件发送至法律事务部邮箱:xdflswb2012@swu.edu.cn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