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工作依据
《西南大学规范性文件前置性审核办法》
二、送审单位
党政办公室秘书科完成规范性审查后,根据工作需要送法律事务部进行合法性审查。
三、送审条件
完成法律和学校文件规定的制定或者修订程序。
四、送审材料要求
送审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:
1.送审规范性文件文本;
2.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或者修订程序说明;
3.规范性文件为修订稿的,一并提交新旧制度对照表;
4.牵头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。
五、完成时限及回复
材料齐备后原则上15个工作日内完成合法性审查,出具书面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反馈至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,同时抄送党政办公室秘书科。情况复杂或者可能存在重大法律风险的,审查期限适当延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