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工作依据
《西南大学法律事务管理办法》
二、咨询单位
校内单位
三、咨询条件
教学科研单位需要法律咨询的,应当向归口管理部门咨询。
归口管理部门不能解决的法律问题,可向法律事务部提出法律咨询。
四、咨询材料要求
1.拟咨询的问题明确、具体;
2.拟咨询的问题属于法律问题;
3.二级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对所涉事项已初步形成处理意见(加盖公章);
4.提供真实、完整、准确的背景资料;
5.联系人及联系方式。
五、咨询方式
书面、邮件、网络、电话、会议等多种形式。
六、完成时限及回复
1.普通咨询一般口头形式当天答复;
2.采取专题会议方式提出法律事务咨询的,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提供相关材料,视情况协调专家或律师顾问参会;
3.需要查阅材料的法律咨询,收到充足材料后,一般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,重大复杂事项,时限相应延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