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工作依据
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《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测评指标》等文件。
二、送审单位
归口管理部门:人力资源部、党委教师工作部,本科生院,研究生院,党委学生工作部、学生工作处、武装部。
三、送审条件
涉及师生的重大处理处分,在完成处理处分调查、告知、陈述申辩等程序后,由归口管理部门在学校决定前提交合法性审查。
四、送审材料要求
1.加盖归口管理部门公章的处理意见和法律审查要求;
2.处理处分事实及证据、处分处理依据、相关法定程序等支撑材料;
3.联系人及联系方式。
五、完成时限及回复
材料齐备后,由法律事务部提交法律顾问,法律顾问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合法性审查,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。情况复杂或者可能存在重大法律风险的,审查期限适当延长。
六、送审方式
将电子件发送至法律事务部邮箱:xdflswb2012@swu.edu.cn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