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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中依法维护学校权利

时间:2020-12-29 11:00

2020年,法律事务部根据校领导批示参与办理学校涉及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2起,与相关二级单位充分沟通,明确案件事实,收集证据材料,披露诉讼风险,拟定诉讼方案,准备应诉材料,积极联系法院,全力以赴应诉,均取得良好效果。

在有关案件办理的全过程中,法律事务部不断完善方案,认真总结经验,并借诉讼之机与相应二级单位深入交流,向二级单位经办人员耐心讲解知识产权法律规定,帮助二级单位进一步依法完善工作方式,避免今后的涉诉风险。此外,法律事务部在诉讼方案论证会等内部工作会议中多次谈到,学校各二级单位不仅应注意依法使用他人著作权等知识产权,还要加强学校商标权、专利权、著作权等保护,坚决打击针对学校实施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。

2020年11月11日,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做出了《关于修改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〉的决定》,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将于2021年6月1日起实施。11月30日,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,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,要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。在国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大背景下,学校师生及各二级单位应当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,认真学习知识产权相关法律,明确知识产权侵权行为,各司其职,加强配合,形成合力,严厉打击侵犯学校知识产权行为,增强学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实效。